呂梁市離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提高預防、預警、應對能力,指導區內各鄉(鎮)及街道辦事處及時有效預防和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離石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加強預警,提前響應;信息公開,社會參與的原則。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態環境部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生態環境部關于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減排措施補充說明的通知》《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呂梁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呂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離石區所轄區域內除沙塵暴天氣以外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重點控制和防范區域為離石區所轄城區及周邊區域。
1.5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離石區政府專項應急預案。統領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與《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呂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銜接,屬于呂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體系的組成部分,《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與《呂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相銜接,作為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期間應急減排的依據之一。各區直有關單位重污染天氣響應專項實施方案和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共同構成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領導機構和職責
離石區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研究確定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向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批準有關信息發布等。
指揮長由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直有關部門為指揮部成員單位。
2.2辦事機構和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主任由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局長兼任。負責貫徹落實省、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的調度指令和工作部署;負責貫徹區指揮部的決策部署;組織重污染天氣相關信息的發布和報送;指導全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和應急演練;組織有關單位督導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指導企業編制“一廠一策”實施方案;組織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并做好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和資料管理等工作;組建重污染天氣專家組、督導檢查組、宣傳報道組;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專家組:由生態環境、氣象領域相關專家組成,參與重污染天氣響應及總結評估,針對重污染天氣應對涉及的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為重污染天氣應對提供技術指導。
督導檢查組:由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區應急管理局、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區教科局、區住建局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督導檢查組,負責對各有關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響應等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巡查、檢查。
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區應急管理局、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區氣象局、區交通局、區衛體局、區能源局、區電力公司、各電信運營企業有關人員及其他新聞單位工作人員組成宣傳報道組,根據指揮部發布的信息,組織開展新聞報道,進行公眾宣傳,正面輿論引導。
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重污染天氣專項實施方案,并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在啟動預警響應期間,有效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按要求做好應急響應各環節工作記錄和臺賬,每日12時前向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進展信息。預警解除2個工作日內將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指揮部辦公室。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預警信息發布后,對本轄區企業、各基層站所按照應急響應要求落實各項措施開展監督檢查,動員轄區內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的各項防范措施;負責本轄區秸稈禁燒工作;負責向區應急指揮部及時上報工作信息。
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組建督導檢查組,對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區委宣傳部:發揮媒體作用,加強對預案的宣傳,加大對公眾健康防護、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減排等措施的宣傳力度;負責組織協調媒體(廣播電視臺、日報社等)做好各類信息的及時、準確發布;引導公眾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負責預案的修訂及應急減排清單的更新;加大重點排污企業的現場監管和執法檢查,監督企業限排措施的實施;配合區工信局督促企業落實停限產和錯峰生產措施;參與應急期間的督導檢查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應急響應所需應急物資的緊急調度;牽頭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配合督導檢查組做好督導檢查工作。
區氣象局:做好重污染天氣氣象條件分析和預報工作;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區住建局:負責督促權限范圍內已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現場重污染天氣期間落實應急響應措施;建立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源動態數據庫;督導落實重污染天氣期間已取得施工許可證建筑施工工地的應急響應措施;做好建筑施工工地使用的非道路工程機械、移動機械應急響應措施。
區交通局:制定重污染天氣期間增加公共交通運力的具體措施和方案;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的農村公路施工工地揚塵管控工作;督促工業企業落實秋冬季錯峰運輸;負責對汽修廠(鈑金噴漆)污染等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制定縣道、鄉道大型車輛運輸管控的具體措施和方案。
區公路段:制定國道、省道大型車輛運輸管控的具體措施和方案。
區發改局:綜合協調清潔生產有關工作,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體系建設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計劃。
區工信局:督促指導工業企業落實秋冬季錯峰生產,按照不同預警級別落實限產、停產措施。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污染天氣期間,加大對煤炭和油品質量的源頭控制和市場流通的監督抽查。
區教科局:督導各教育機構落實重污染天氣期間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停課等措施;組織開展針對學生的重污染天氣預防與改善個人環境行為的環保知識普及教育工作。
區財政局:統籌安排全區重污染天氣應對、各相關部門應急能力建設、專家咨詢、應急演練、應急物資儲備等相關工作所需經費,為應急響應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工作。
區衛體局:配合宣傳部門,開展重污染天氣造成的急性疾病預防知識宣傳;組織醫療機構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診療保障和救治工作。
區能源局:負責督促全區煤炭及洗(選)行業有效落實應急響應措施;加強煤炭質量的源頭監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氣期間的優質應急煤供應體系;負責發電節能減排調度工作和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配合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等部門對加油站的油氣回收治理設施正常使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區農業農村局: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指導和督促各鄉鎮及街道農業技術推廣站做好秸稈禁燒工作,加強秸稈綜合利用。
區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負責河道、湖泊、岸灘露天焚燒的禁止工作。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督導露天礦山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
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離石分公司:配合政府對限產、停產企業實施供電管控;負責對長期停產、取締企業采取斷電措施。
各電信運營企業:配合區委宣傳部做好應急響應期間健康防護、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等信息的發布工作。
3預警的啟動、調整和解除
3.1預警分級
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三級、二級、一級,分別用黃色、橙色、紅色標示。預警統一以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以AQI>200持續天數作為確定預警級別的基本條件。
3.1.1三級預警(黃色):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3.1.2二級預警(橙色):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3.1.3一級預警(紅色):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3.1.4當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4小時,且未達到黃色預警級別時,隨空氣質量預報信息可發布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
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二氧化硫指標增設預警啟動條件。監測或預測到二氧化硫小時濃度值超過500微克/立方米、650微克/立方米、800微克/立方米,發布三級(黃色)、二級(橙色)、一級(紅色)預警。
3.2 預警啟動、調整、解除
山西省人民政府、呂梁市人民政府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當接到呂梁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呂梁市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的通知》時,指揮部依據已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結合離石區實際情況,轉發通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當接到呂梁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或解除呂梁市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的通知》時,指揮部根據通知信息變更或終止應急響應措施。
4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分級及內容
根據呂梁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的通知,對應預警等級,實行三級響應。
當收到三級(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響應。
當收到二級(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響應。
當收到一級(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響應。
4.1.1 Ⅲ級響應
接到呂梁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呂梁市重污染天氣黃色(三級)預警信息的通知》時,啟動Ⅲ級響應。響應措施:
(1)區指揮部辦公室加強調度、收集、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2)成員單位加強職責的落實,確保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采取強制性減排措施的企業按照最新的“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三級預警減排措施和企業“一廠一策”相關規定執行。
4.1.2 Ⅱ級響應
接到呂梁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呂梁市重污染天氣橙色(二級)預警信息的通知》時,啟動Ⅱ級響應。響應措施:
(1)區指揮部辦公室加強調度、收集、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2)督導檢查組對啟動二級(橙色)預警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區長要在崗指揮應急響應,加強對區域內納入“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企業落實預警減排措施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匯總上報。
4.1.3 Ⅰ級響應
接到呂梁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呂梁市重污染天氣紅色(一級)預警信息的通知》時,啟動Ⅰ級響應。響應措施:
(1)區指揮部辦公室加強調度、收集、匯總、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2)督導檢查組對啟動一級(紅色)預警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宣傳報道組根據預警信息要求,組織開展新聞報道,進行公眾宣傳、正面輿論引導。
(4)成員單位加強對“重污染天氣專項實施方案”中響應措施的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匯總上報。
(5)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在崗指揮應急響應(明確具體的領導人),分組逐戶對區域內納入“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企業落實預警減排措施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匯總上報。
4.2 應急響應措施
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一般包括健康防護引導措施、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4.2.1 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根據預警等級,發布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統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中小學和幼兒園,一般人群健康防護信息等。
4.2.2 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根據預警等級,倡議綠色出行,企事業單位錯峰上下班,施工場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放等場所采取抑塵措施,減少道路揚塵,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使用,采取全社會自覺減少污染物排放的減排措施等。
4.2.3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根據預警等級,對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采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期間的減排比例,應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占比的20%、30%和40%以上。
對保障類和不可臨時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的企業,通過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負荷等方式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科學制定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防止簡單粗暴“一刀切”停產。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主要包括:
(1)工業源。根據不同預警級別下的“離石區(最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減排措施執行。主要通過停產、停運部分生產線或單日減少運行時間的限產方式實現減排。對短時間內難以停產或延長時間的生產工序,可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負荷、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等方式落實減排措施。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管控,對達到生態環境部績效分級A級標準和引領性的企業,原則上不強制采取停產、限產或限制生產負荷的措施;對達到生態環境部績效分級B級標準的企業,減少采取停產或限產比例;對達到生態環境部績效分級C級標準的企業采取不低于生態環境部技術指南要求的停限產比例要求。對治理水平低的工業企業,加大應急減排力度;對新興產業、戰略性產業以及對當地空氣質量影響小的生活服務業等企業,應盡量不采取減排措施;對協同供熱供氣、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外貿等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以熱定產”或“以量定產”;對污染排放大戶,開展協商式減排,建立主動減排會商和激勵機制,鼓勵引導企業在橙色級別以上預警時,在嚴格執行已有規定的基礎上,自主加大減排力度,為保障公眾健康作出積極貢獻。
指導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含重型運輸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并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停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如天然氣用量、用電量等),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對于簡易工序或重污染預警期間實施全廠、整條生產線停產和輪流停產的工業企業,可只制作“公示牌”。對于生產工序不可中斷,通過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負荷等措施減排的重點排污企業,需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統一年以上數據記錄,自證達到減排比例要求。采用輪流停產方式達到停產比例要求的,原則上輪流停產批次不得超過3批。
(2)移動源。按照“離石區(最新)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執行。主要通過采取限制高排放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實施過境重型柴油車繞行疏導、錯峰運輸等措施實現減排。高排放車輛限行范圍不應局限在主城區和建成區。電力、鋼鐵、焦化、有色、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企業實施錯峰運輸;低速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摩托車(燃油)全天禁止通行;全天禁用或限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其他車輛依據移動源減排清單,按照排放標準、燃料類型、用途,實施禁止駛入限行區域、管控區域限號限行、全天禁止通行、禁止駛入綠色運輸示范區等政策,外地過境車輛避開限行區域行駛。納入“工業源減排清單”的企業,按照清單中各預警級別的減排要求執行。
(3)揚塵源。按照“離石區(最新)施工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執行。主要通過控制施工揚塵、交通道路揚塵等措施實現減排。施工揚塵可采取禁止混凝土攪拌、拆遷、渣土運輸、土石方作業等措施;交通道路揚塵控制應采取適當增加主干道路和易產生揚塵路段的機械化清掃和灑水頻次等措施。原則上,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應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作業;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械化清掃和灑水頻次;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應停止上路。
4.3信息報送
轉發呂梁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當日以書面形式將初報報至呂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內容包括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取得的效果等;之后每日將續報上報,內容包括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取得的效果等。終報在預警解除后2個工作日內上報,內容包括應急響應終止情況、應急響應措施總結等,并填寫《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統計表》(附件1)。
4.4信息公開
重污染天氣預警發布后(啟動后),相關成員單位要及時對外發布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級別、應急減排措施、應急響應等信息。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
4.5 督導檢查
預警信息發布后,督導檢查組及時以現場抽查和記錄檢查的方式,對區直有關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和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以及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重點檢查重污染天氣工業企業減排措施、道路保潔、建筑工地停工以及機動車停限行等措施的落實情況。督導檢查組及時將有關情況匯總報送指揮部辦公室,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5總結評估
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企業應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記錄,建立檔案制度。
指揮部辦公室對每次重污染天氣應對過程進行評估,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情況,各部門響應情況,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各鄉(鎮)及街道辦事處響應情況,總結應對經驗、教訓,評估措施效果等(附件3)。
指揮部辦公室于每年5月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開展前12個月的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評估,重點評估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和經濟成本,以及預案內容的完整性、響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專項實施方案完備性,評估結果應在5月底前報送呂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總結評估結果,應急預案、實施方案需進行重大調整的,應當在10月底前完成修訂和報備工作。
6應急保障
6.1 組織和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組織機構建設,采取多項措施提高應對重污染天氣的能力。指揮部辦公室統籌重污染天氣的應急響應工作,組織安排專人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確保全區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預案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管的能力,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專家庫,定期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業務培訓。應急期間對應急效果進行評估,提出強化措施建議。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企業分別成立應急響應工作組,安排專人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6.2 經費保障
區人民政府應將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確保預案編制、應急響應等工作正常開展。
區財政部門應加大重污染天氣應對資金投入力度,為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與救援、監督檢查,以及基礎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應急技術支持和應急演練等各項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區直有關部門和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和區氣象局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向區指揮部辦公室提供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6.3 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值守制度,確定專人負責應急工作的聯絡,并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應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時有效傳達。
7 預案管理
7.1 預案宣傳
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及信息網絡,加強預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預防、預警常識的宣傳,正確引導輿論。
7.2 預案培訓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制度。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各自職責的落實和監管方式進行培訓,確保應急期間監督執法到位。著重對重點行業的減排措施及應急響應進行技術培訓。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確保培訓規范有序進行。
7.3 預案演練
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相關企業針對政府應急預案、部門專項實施方案以及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進行演練,尤其對具體操作流程和崗位職責進行演練,提高應對能力。指揮部每年在進入采暖期前組織一次綜合性演練,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環節拉動演練的形式。演練結束后,進行演練總結,針對演練暴露出的問題,及時改進和完善,并填寫《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記錄表》(附件2)。
7.4 預案修訂
本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當出現需要適時修訂的情形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附件4)。
8 附則
8.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17年12月21日印發的《呂梁市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離政辦發[2017]104號)同時廢止。
附件:1.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統計表
2.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記錄表
3.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效果評估表
4.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變更記錄表
5.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專家組通訊錄
6.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流程圖
7.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
附件1
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統計表
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簽發人:
響應級別 | ? |
響應開始時間 | ? |
響應終止時間 | ? |
持續響應時間 | ? |
累計響應時間 | ? |
累計響應次數 | ? |
備注:表格內時間均精確到小時 |
附件2
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記錄表
預案名稱 |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 演練 地點 | |||||
組織部門 | 指揮長 | 演練 時間 | |||||
參加部門和人員 | 演練 方式 | ||||||
演練類別 | 演練 程序 | ||||||
預案 評審 | 適宜性:□全部能夠執行 □執行過程不夠順利 □明顯不適宜 充分性:□完全滿足應急要求 □基本滿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須修改 | ||||||
演練 效果 評審 | 人員到位 情況 | 到位情況:□迅速準確,基本按時到位 □個別人員不到位 □重點部位人員不到位 熟練情況:□職責明確,操作熟練 □職責明確,操作不夠熟練 □職責明確,操作不熟練 | |||||
物資到位 情況 | 現場物資:□現場物資充分,全部有效 □現場準備不充分 □現場物資嚴重缺乏 個人防護:□全部人員防護到位 □個別人員防護到位 □大部分人員防護到位 |
演練 效果 評審 | 協調組織 情況 | □準確、高效 □協調基本順利,能滿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進 | ||||
實戰效果 評價 | □達到預期目標 □基本達到目的。部分環節有待改進 □沒有達到目標,需重新演練 | |||||
支援部門和協作 有效性 | □聯系不上 □不配合 □行動遲緩 □按要求協作 | |||||
存在問題 | ||||||
改進措施 | ||||||
記錄人 | 審核人 | 記錄 時間 |
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效果評估表
組織單位 | ? | 負責人 | ? |
評估組成員 | |||
預警級別 | Ⅲ□?Ⅱ□ Ⅰ□ | 評估時間 | ? |
評 估 內 容 |
附件4
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變更記錄表
序號 | 變更 提出 日期 | 變更 提出人 | 變更 原因 | 變更 內容 描述 | 變更 請求 狀態 | 審核 結果 | 備案 時間 | 實施 日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離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專家組通訊錄
姓 名 | 單 位 | 專 業 | 職 稱 | 電 話 |
李斌 | 中北大學 | 環境科學 | 教 授 | XXXXXXXXXX |
馬雙提 |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 | 環境科學 | 高級工程師 | XXXXXXXXXX |
張躍紅 | 太原市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 環境科學 | 正高級工程師 | XXXXXXXXXX |
離政辦發〔2022〕15號附件7+呂梁市離石區+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xlsx
離政辦發〔2022〕15號附件8最后呂梁市離石區移動源清單.xlsx
咨詢電話: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 0358-822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