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離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呂梁市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單位:

因《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33942-2017)變更,特重新修訂《呂梁市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新修訂的《呂梁市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自印發之日起執行。20231225日印發的《呂梁市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離政發〔202329)同時廢止。


呂梁市離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6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全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推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更加科學、有序,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積極防范化解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編制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做到依法科學、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1.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導則》《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呂梁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呂梁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全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一般特種設備事故、未遂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一般以上特種設備事故的前期處置和配合工作。(不包含住建部門所管轄的特種設備事故)

1.5 事故分級

特種設備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具體分級標準見附件2

2. 應急指揮體系

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2.1 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

指 揮 長:區政府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區長

副指揮長:區政府辦協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主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成 員:各鄉鎮(街道)、區委宣傳部、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體育局、區工信和科技局、區民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離石分局、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離石分公司等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實際,指揮長可抽調相關區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區指揮部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區指揮部是應對本區行政區域一般特種設備事故的主體,配合國家、省、市做好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特種設備事故應對工作。

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兼任。

2.2 現場指揮部

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實際情況,區指揮部可抽調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區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

現場指揮部下設搶險救援組、醫學救護組、協調保障組、社會秩序組、環境監測組、技術專家組、新聞宣傳組7個工作組。各組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工作實際調整,可吸收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員參加。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見附件4

3. 預防預警

3.1 風險辨識與評估

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根據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的變化,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特種設備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常態化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和風險信息收集、辨識與評價,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風險進行管控;對列為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實時監控。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利用輿情監測平臺,突出重點監管、分類監管和科學監管,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在用特種設備運行信息的動態監測機制,通過使用登記,保證在用特種設備及時納入安全監察范圍。定期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引導社會監督,促進特種設備齊抓共管。

3.2 風險預警

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發現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隱患的,應同時上報屬地鄉鎮(街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區應急管理局,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上報區指揮部。通過實時跟蹤、動態管理等方式,對其進行安全管控,遇有異常情況,及時采取預防、預警措施,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預警信息由區指揮部發布,同時做好相應的應急響應準備工作;當風險預警具備解除條件,由區指揮部核實后解除預警,恢復常態。

根據國家相關部門制定的預警級別劃分標準,預警級別分為一級(紅色)、二級(橙色)、三級(黃色)、四級(藍色)預警。預警級別及措施見附件5

3.3 預警行動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預警信息后,立即采取相應預警措施,并通知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展開預警行動,同時按相關要求向區委、區政府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并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4.應急響應

4.1 信息報告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按照信息報送的相關規定,第一時間向屬地鄉鎮(街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報告事故信息。特種設備事故信息報告應當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首次報告時可以先簡要報告,相關信息可續報。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單位名稱、信息來源、事故類別、傷亡或者經濟損失的初步評估、影響范圍、事故發展態勢及處置情況。

接到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報告或信息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立即組織查證核實,屬于特種設備事故的,立即按規定向區指揮部報告,同時通報區應急管理局,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同時啟動應急響應,采取預警行動,做好先期處置。

4.2 分級響應

按照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及應急處置需要,由高到低設定一級、二級、三級3個響應等級,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下級指揮部應納入上級指揮部并移交指揮權。響應條件及措施見附件6

4.3 響應程序

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及時向區指揮部報告,并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區指揮部立即組織會商,分析事故發生的性質、等級以及可能造成的影響等,區指揮部按規定上報區委區政府,經確認后按級別做出應急響應。

4.4 先期處置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相關部門、事發單位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嚴防事態擴大。

事發單位以及接到報告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區指揮部相關領導、成員單位相關人員、專家趕赴事發現場后,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處置措施至少包括:

1)搶救遇難、遇險人員;

2)對事故危害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事故現場勘察、危害擴展可能性以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3)根據發生事故特種設備的特性,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源,制定搶險救援技術方案,有效控制事故擴大,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4)劃出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

5)存在危險介質泄漏的,按規定設立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危險區域;

6)開展周圍環境監測;

7)做好擴大應急準備。

4.5 信息發布

在區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下,新聞宣傳組按照規定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相關新聞報道,及時發布事故信息及相關處置情況,正確引導輿論。

4.6 響應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的,區級響應終止:

1)救援行動結束;

2)事故現場得到控制;

3)導致次生、衍生災害的隱患消除。

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實際確認危害消除,經區指揮部指揮長批準,終止應急響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進行后續工作。必要時,視情況留專人負責做好后續工作。

????5.后期處置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指揮部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事故設備、事故發生的原因、動用的應急資源、應汲取的經驗教訓及時分析,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措施;涉及有毒介質泄漏、污染或鄰近設備設施損壞的,經生態環境等部門監測,做出評估報告,進一步完善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并做好響應終止后的相關工作,相關部門依法開展善后處置、恢復重建工作。

????6.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通信暢通,遇有人員變化,及時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6.2 隊伍保障

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由特種設備相關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組建,區消防救援大隊為主要應急救援力量,地方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個人志愿者隊伍等作為應急救援力量補充,必要時由區指揮部按規定程序請求武警部隊參與和支持搶險救援工作。

區指揮部及時協調應急和特種設備專家,必要時申請省指揮部應急和特種設備專家,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

6.3 協調保障

區指揮部依托當地應急物資保障庫,提供特種設備應急物資保障,救援裝備依托區消防救援大隊提供,特種設備各級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檢驗檢測設備保障,或與地方有搶險能力的單位達成救援裝備臨時保障協議。區指揮部負責協調調配所需的救援物資,區直有關部門做好日常應急物資儲備。區財政局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保障特種設備應急管理等工作所需經費,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事故應急資金保障。特殊情況下,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區指揮部上報區政府協調解決。

????7.預案管理

7.1 宣傳培訓

區政府相關部門及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積極參加和開展特種設備應急宣傳培訓,持續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特種設備事故預防、正確使用、自救、互救等應急知識,不定期開展人員教育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2 預案演練

區指揮部辦公室督促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定期開展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演練。

7.3 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情況變化和工作需要適時修訂完善,原則上每3年評估一次。

????8.附則

8.1 名詞術語

特種設備。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特種設備。具體范圍按照現行《特種設備目錄》執行。

特種設備事故。指列入特種設備目錄的特種設備因其本體原因及其安全裝置或者附件損壞、失效,或者特種設備相關人員違反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造成的事故。

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指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標準、風險管控和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的行為;或者風險管控缺失、失效或者因其他因素導致在特種設備使用中存在可能引發事故的設備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和環境上的缺陷等。

8.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231225日印發的《呂梁市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離政發〔202329)同時廢止。

附件:1.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響應流程圖

??????2.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分級

??????3.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4.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5.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警級別及措施

??????6.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區級響應條件及措施

附件.doc

呂梁市離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呂梁市離石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咨詢電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0358-822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