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區政府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規范三鄉兩鎮一辦一村(坪頭鄉、棗林鄉、紅眼川鄉、吳城鎮、信義鎮、田家會街道辦、鳳山街道辦上水西村)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住房建設、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城市設計、村鎮建設、建筑業、房地產業、工程勘察設計、工程咨詢、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節能、抗震設防、市政公用事業、城鎮燃氣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建議,編制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執行。 (三)承擔保障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指導實施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推進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和租賃住房補貼的管理,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指導全區村鎮建設工作。擬定全區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全區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村莊基礎設施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和傳統村落保護的有關工作。
(五)指導全區城鎮化工作,參與全區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參與轄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指導轄區內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管理轄區城鎮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鄉建設檔案工作。(六)承擔規范轄區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參與轄區內城鎮土地開發利用工作,編制轄區內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并監督執行。
(七)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轄區建筑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規范轄區勘察設計、施工、房屋建筑內外裝飾裝修、建設監理行為。
(八)承擔指導轄區城市建設的責任。制定轄區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轄區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城鎮燃氣的建設、運行、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轄區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
(九)承擔轄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執行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抗震設防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組織或參與轄區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負責轄區建筑節能、科技創新工作。指導轄區內新建建筑和建筑改造項目的節能管理,推進建設行業科技項目創新和成果轉化、推廣。
(十一)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劃,起草人民防空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國有資產,依法征繳社會負擔的人民防空經費,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十二)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歸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涉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按省市有關部署實施。
(十三)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指導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落實轄區內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長效機制,加強對房屋租賃市場的監督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加強對轄區城市設計、建筑設計監督指導。推進村鎮建設、完善市政公用設施,不斷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完善行業誠信體系、構建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建筑和房地產市場秩序,實現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新型墻體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新型墻體材料的生產組織工作。
2、與有關部門節能降耗職責的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區能源局負責全區節能降耗工作。市生態環境局離石分局負責全區污染減排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建筑節能工作和城鎮生活減排有關工作。區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交通運輸節能工作。區委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