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開
  • 單位簡介
  • 主要職責
  • 領導信息
  • 內設機構

2022-06-28

離石區文化和旅游局位于離石區龍山路769號三號樓一層。1958年10月設立離石縣文化局,2019年3月行政單位機構改革后把區文物旅游開發中心承擔的行政職能整合組建為離石區文化和旅游局,屬正科級建制,是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內設個機構4個:綜合辦公室、文化股、文物股、旅游股。下設單位1個:離石區文化旅游綜合服務中心;局機關行政編制6個,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黨組書記1名,局長1名,副局長1名,三級主任科員1名,2個股級。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辦公室聯系電話:0358—8222903

地址:呂梁市離石區龍山路769號3號樓一層127室


2022-06-28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文化、文物、旅游廣播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區實際,制定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我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我區旅游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市場推廣,制定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022-06-28

王鳳鳴    離石區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書記

何星潔    離石區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李永軍     離石區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長

  芳     離石區文化和旅游局三級主任科員


2022-06-28

綜合辦公室???????劉旭珍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訪維穩、政務公開、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文化領域人才建設規劃;指導推進文化系統體

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編制文化設施重點項目規劃,負責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及統計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工會、綜治、婦聯、團委、紀檢監察工作。

文化股      劉旭珍

擬訂全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發展規劃,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廣,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負責文化藝術普及和文藝創作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專業文藝團體業務建設;組織全區重大群眾文化活動,組織、指導、協調市級及以上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負責全區對外以及港澳臺文化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群眾文化、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負責全區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團和基金會日常監管工作;擬訂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有關廣播電視、電影方面的各項工作。

文物股      任宏杰

1、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擬定全區文物保護事業發展的規劃、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2、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工作:

負責全區可移動文物的保管、登記,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及信息報送。對全區境內可移動和不可移動文物的登記、收藏、管理、整理、建檔、保管、保護、搶救、發掘、宣傳、檢查、報表等業務工作。

3、文物單位項目申報、工程修繕管理工作:

負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市文物保護單位、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等各文保單位文物保護維修項目、三防項目、地質災害防治等項目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維修項目評審和施工單位資質及文物古建的修繕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文物古跡、歷史文化遺址保護區的推薦;負責縣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和縣(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

4、文物實地勘察及日常安全保護及檢查工作

會同有關單位對轄區內涉及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遺址點、歷史文化遺跡( 包括古建筑、當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區的建設項目,進行依法監管和前期調查、勘探;

5、行使全區范圍內文物行政執法的主體職責,加強文物行政執法工作,完善機制,強化措施,逐步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執法效果顯著,有力保障全區文物事業的發展繁榮。

配合有關部門對查處涉及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保護方面的專業意見。

結合文物行政執法除了行政執法的共性外, 針對其所具有調查取證的時效性、案件性質的復雜性、責令改正的艱巨性等自身特性。有的放矢,采取相應的措施與方法,提高文物行政執法質量。一是深入宣傳教育,提高公眾文物保護意識;二是接案反應迅速,為調查取證打好基礎。三是明確法律權限,嚴格履行執法程序和義務。四是利用公共媒體,善用輿論力量助力執法工作。

6、確保各級文保單位的安全,加強并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對所轄區域內所有文保單位的防雷、防火、防盜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積極配合消防、森林等部門做好冬春季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防人員的學習培訓,對相關三防器械和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對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維修與更換,對所存在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并整改,確保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安全。

旅游股      張菲菲

1、旅行社管理

日常行業監管,會議通知,組織導游人員培訓,大宗旅游獎勵的審核,參加省市級有關旅行社業務的培訓,旅行社綜合業務的統計,旅行社有關系統報送工作,旅行社的投訴處理工作等,配合省市其他有關部門所有關于旅行社工作。

2、景區景點(紀念館、文博館)管理

日常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有關會議通知,參加組織省市有關景區景點(紀念館、文博館)業務的培訓,景區綜合業務的統計上報,景區有關系統報送工作,配合其他部門對景區的檢查、督查,組織的大型活動參加景區的組織與管理,負責景區建設項目的統計和上報工作,并監督實施與驗收工作。負責景區升A的申報工作并組織落實。負責景區的規劃評審并組織實施,負責景區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統計上報并組織實施和驗收,負責景區機制體制改革任務,負責景區的投訴處理工作。負責景區的各項安全工作,配合省市有關部門完成其他有關景區的所有工作。

3、鄉村旅游工作

全面負責鄉村旅游工作,負責規劃的評審并組織實施,負責鄉村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的統計上報并組織實施,負責農家樂的申報、建設、實施、統計工作,負責鄉村旅游示范村、扶貧示范村的申報、統計,并組織落實,業務統計上報并組織實施等工作,參加有關鄉村旅游業務的培訓,有關鄉村旅游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4、行業扶貧工作

旅游扶貧項目的統計上報,對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對項目組織實施并進行驗收等工作,檔案資料的整理、完善、管理。負責對有關扶貧部門的對接工作。負責所有有關旅游扶貧項目的工作。

5、星級飯店管理

負責星級飯店升級和降級的申報統計,配合市局組織驗收,負責日常的星級飯店監管,負責星級飯店屬地管理的職責范圍的工作與安全。

6、旅游綜合業務

旅游綜合業務(旅游綜合收入、節假日旅游統計)的統計上報、數據分析、材料撰寫,負責所有涉及旅游資源的調查、統計,并形成材料上報。負責大型旅游活動的組織和實施。旅游從業人員的培訓、統計、教育工作,負責黃河板塊旅游項目,負責城市旅游形象,負責全域旅游有關工作。參加省市組織的有關旅游綜合業務的培訓,并負責落實。負責行業協會、合作社等有關行業團體的管理,旅游產品的研發、銷售等工作。負責旅游方面有關材料的撰寫。其他安排的所有綜合業務。